2023年专升本数据
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
一、成绩排名规则
(一)专业成绩排名课程范围
1.三年制专业(或专业方向)规定修读必修课、限选课,不含任选课。
2.五年制专业只计算科阶段的必修课、限选课,不含任选课。
3.学籍异动(转专业、转学、降级等)的学生,须在专业成绩排名课程计算截止时间前,按照异动后的所在年级专业修读和考核完该专业排序范围内的课程。
(二)专业成绩排名课程计算时段
1.三年制学生按前四学期修读的课程计算。若第四学期期末考试有考核未通过的课程,允许第五学期开学补考完成后纳入成绩排名计算。
2.五年制学生按第四学年修读的课程计算。若第四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考核未通过的课程,允许第五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补考完成后纳入成绩排名计算。
3.因专升本报名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若补考后仍未合格的课程在专升本报名前不再组织重修和考试。
若报名时仍有未合格或者未修的课程,按零分计算,按照当年四川省专升本政策决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
(三)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
1.第一次正考已合格,后期又多次参与该课程学习的,仍然按照第一次正考成绩计算学分绩点。
2.通过补考或者重修合格的课程,按该课程分制的及格分值(折算为百分制60分)计课程成绩计算学分绩点;缓考成绩按照实际成绩计课程成绩计算学分绩点。
3.专升本报名前,已修但未合格的课程,应修而未修的课程,均按照零分对应绩点计算。
4.对于按国家政策允许免修的课程,有成绩计算规则的按规则执行(例如退役证置换军事类、体育类、岗位实习成绩)。
证书置换课程成绩按学院《学生申请置换课程、替代任选课学分管理办法》计算学分绩点。
(四)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
课程学分绩点折算如下表:
(五)排名规则
按照同一专业(专业方向)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若出现平均学分绩点完全相同的情况,三年制学生按专业核心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二次排序,如仍有相同,再按专业基础课平均学分绩点三次排序;五年制学生按第四学年修读的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分二次排序。
(六)递补规则
为满足更多学生报名,如专业成绩排名在前40%的同学放弃专升本报名,学院允许名额递补。按专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依次递补,该专业40%名额满额为止。
(七)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退伍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等特殊类型学生专升本的报考条件,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此三类学生不纳入专业成绩排名。
二、专升本报名程序
1.11月7日前,教务处导出2024届毕业生成绩,并反馈给各系。
2.11月15日前,各系各专业根据教务处提供成绩,计算出该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补考、重修合格按60计算,绩点按1计算;未修或未通过课程按0分计算,绩点按0计算。根据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计算出该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注:同一专业成绩排名时,务必确保该专业学生所有课程一致,不能出现课程多或者少的情况。
3.11月16 日-11月22日,各专业在专业内公示成绩排名。并于11月 22 日将成绩排名表报教务处教务科。含学号、姓名、院系、专业、班级、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备注(建档立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生、普通考生)。
4.11月 23 日-11月30日,教务处与学工部复核建档立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生三类考生。
5.12月1日-12月8日,教务处和各系组织学生预报名。教务处下发2024届学生信息表(含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备注四类考生信息),各班级组织学生填写“确认报名”或“放弃报名”并签名。12月8日,各系将专升本预报名表(电子和签字的纸质表)返回教务处教务科。
注:①务必核实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的一致性,建议先填电子表格“确认报名”或“放弃报名”,再打印让学生签字。②一旦选择“确认报名”或“放弃报名”,后续正式报名时不得更改。
6.12 月9日-12月16日,教务处根据成绩排名确定四类考生的报名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并于12月17日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导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报名系统。
7.12月18-12月25日,教务处和各系组织复核报名条件学生正式报名。
三、其他问题说明
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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