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本”未达标!官方:需部门加强指导和支持

近日,贵州人大发布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办学规模、师资队伍、科研与社会服务、其它基础设施、办学经费等各项“申本”指标未达标,校园占地面积也不符合“本科院校校园占地面积应不低于800亩”的要求,各级部门需加强对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指导和支持。

“申本”未达标!官方:需部门加强指导和支持

详情如下——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郭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贵州工贸职业学院申报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实施专本贯通培养,积极推进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办本科专业

为有效打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生涯通道,畅通升学渠道给更多理论基础相对薄弱的技术型人才提供继续教育机会,强化职业能力,我厅积极推进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办本科专业。实施省级“双高”校与普通本科院校结对试点,推进“专升本”联合培养,完善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统考和高职专升本免试制度。全省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录取108935人、专升本录取考生20515人,多样化成才通道更加畅通。

二、出台系列省级职业教育政策,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

出台了《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积极引导中、高职院校专业衔接培养,扩大中高职 (3+3)和五年一贯制培养的招生规模。推进“3+4”中本贯通专业试点。推进职业高等教育试点,探索国家“双高”学校和省优质高职院校特色专业举办四年制职业本科教育或 “3+2”职业本科教育试点。开展学位学徒制试点的本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探索产学研用结合的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单列招生计划拓宽职业院校毕业生升学通道,应用型本科院校单独编班招收职业教育专业比例不低于本校招生计划的20%,并根据培养目标编制人才培养和考核评价方案。

三、扎实落实有关政策,完善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我厅将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威宁县高度重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尤其重视贵州工贸职业学院申办本科院校工作,特别把申办本科院校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大力支持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办学工作。一是积极请示汇报。2024年3月14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马华同志率队到省教育厅就贵州工贸职业学院申办本科院校事宜进行专项汇报;5月7日,徐麟书记到威宁调研时,威宁县对贵州工贸职业学院申办本科院校工作事宜进行了汇报。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威宁县教育科技局加强与县财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个部门沟通协调,多次调度和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加大政策倾斜,从师资经费、学生补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三是出台具体措施。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调研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有关要求,于2024年4月19日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支持贵州工贸职业学院申办本科院校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支持贵州工贸职业学院申办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办学规模、师资队伍、科研与社会服务、其它基础设施、办学经费等各项“申本”指标未达标,校园占地面积也不符合“本科院校校园占地面积应不低于800亩”的要求,各级部门需加强对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指导和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对全省高职院校的指导,鼓励公办、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积极申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确保有条件申报职业本科专业的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合作企业、经费、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等方面达到国家标准。同时,也将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动态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确保专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高等教育的有效衔接和沟通。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科教融汇,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共同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职业教育品牌。

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向教育部争取汇报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指导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稳步推进职业本科专业的开办工作。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职教观察”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职教观察”,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0)
上一篇 2024 年 11 月 6 日 上午10:16
下一篇 2024 年 10 月 11 日 下午4:56

相关推荐